“好了,今天的读书就分享到这里了,大家还有什么想说的吗?”一位女同学收起自己的书本道。
华阳大学有读书社,是专门让学生交流书籍用的,有了读书社后,一些珍贵的文本也可以向学校借阅,因此读书社的人数不算少,今天参与活动的人就有十多个。
仔细瞧,桓慕琛居然也在其中。
不过他一副闲得无所事事的模样,仰着头,瘫在椅子上,快要睡着了。
他是被朋友林兆拉来参加的,因为读书社里有一个林兆想追的女同学,叫余雪。
桓慕琛反正也闲的没事干,加入进来倒也没什么,毕竟又不需要他自己分享书籍。
桓家的三少爷,谁会逼他去读书分享。
听着别人读,还能催眠,桓慕琛在这里睡觉的质量都好上不少。
今天读书分享后,桓慕琛打个哈欠要离开。
有人道:“大家先别走,也认识好长时间了,不如趁着闲暇时间我们聚一聚,一起吃顿饭怎么样?”
“我家就是开饭店的,虽然算不得什么大饭店,但是味道也不错,我请大家,如何?”
“好啊,不过怎么能叫你破费,大家一起凑凑钱就行了。”
“我同意,都是同窗,聚一聚大家也好更了解一下。”
“可吃完饭时间都晚了,我家有门禁……”
“那这样,谁愿意去举个手,没有空或者不方便的下次再约。”
大家都在读书社相处了不短的时间,因此也愿意去吃顿便饭增进增进感情。
除了零星几个没有举手的人,剩下的都可以参加。
桓慕琛没举手,他不想去。
林兆拉了拉他:“琛少,陪我去吧。”
余雪性格活泼,爱凑热闹,也举了手。
林兆要追她,就也举手一起去吃饭。
桓慕琛:“不去,又不是我追人,陪你参加读书社就不错了。”
林兆是林家的小儿子,上头有大哥和二哥,两人早已参与了林家的生意。
林兆算是老来得子,所以全家人都宠着。
不过稀奇的是,倒没把林兆宠成什么都不会、骄横跋扈的二世祖,反而林兆的性子是有点温吞的,做什么反应都慢半拍,平时人也迷糊,丢三落四,还有一点点轻微的脸盲,不熟悉的时候是不记人的那种,叫林家人很是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外面,生怕吃亏。
但林家人也没想到,林兆居然会和桓慕琛交上朋友。
这说来却也有趣得紧,多亏了林兆轻微脸盲的毛病,连桓家的三少爷都没认出来,在桓慕琛不耐烦时还毫不害怕的要与人做朋友。
林兆性格好,有时候被骂也丝毫不介意,一来二去,桓慕琛倒也认下了这个朋友。
直到之后林兆才反应过来桓慕琛是桓家的三少爷,反射弧简直能兜一个大圈子,令桓慕琛无语死了。
“我、我不敢和余雪说话。”林兆小声道。
他这还是第一次喜欢人,初见余雪时,就觉得她像是一抹阳光洒在他的心房上,连轻微脸盲都治好了。
桓慕琛嗤笑:“难不成你要我帮你去告白?小心她到时候喜欢上我。”
林兆:“这个肯定不用,我、我自己……”
两人正说着,话语中的主人公就走了过来。
余雪有着一头齐耳短发,模样清秀漂亮,眼睛很大,性格活泼开朗。
她道:“你们在这里说什么呢,还不走,对了,桓三少真的不去一起吃饭吗?”
“不去。”桓慕琛道。
“哦。”余雪又看向林兆:“林少爷呢?”
“我去。”林兆耳尖泛红,不敢与余雪对视。
桓慕琛:这小子全家独宠,到底是怎么养成这个性格的?
林兆最后自己去和大家吃饭了,桓慕琛回家。
吃过饭,大约也是喝了点酒的缘故,大家都很兴奋,于是便有人提议,不如玩会儿再回去。
“好啊,不过玩什么?你们平常有什么爱玩的吗?”
有人就把自己爱玩的游戏分享出来。
不过这些游戏要么不感兴趣、要么就是不会玩、要么是没什么意思。
“那玩什么?”
“诶对了,你们喜欢冒险吗?”有人道,拿出一张报纸:“要不然我们挨个试一试这上面的见鬼十法?”
“见鬼十法,这是什么?”
“报纸上面还有这些呢?要是做了,真能见着鬼不成?”
“怎么可能,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,这都是封建迷信,哪家报纸登的?回头我就投诉去。”
“没错,大家都是新青年,怎么能搞封建迷信那些东西呢。”
余雪也看了看报纸,觉得有趣,她道:“还真是凑巧,我们这里也正好是十个人,要是玩的话,每人试一个办法,哈哈就当锻炼胆子了。”
“要是不玩,大家就现在回去好了,反正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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