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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4章(1 / 2)

这条狗一直朝着张清源冲去。

作为一个正常人……

第一反应就是狗要咬他。

所以。

张清源才会做出将狗打死的行为。

“按照民法典的规定,侵权行为需要判定过错方,而这件事的过错方完全在于你。”

秦牧看着眼前咄咄逼人,蛮不讲理的程楚潇,冷声道:“我方,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。”

任何侵权行为……

都需要评定过错方。

比如说交通事故,出事之后便需要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。

以此作为赔偿和判罚的依据。

宠物狗不具备人权,不能构成所谓的人身伤害。

它属于财产的一种。

程楚潇的这条宠物狗被老张打死后,严格来说,老张侵犯了程楚潇的财产权。

但……

侵权事出有因。

是因为狗先朝着人扑去,才引发的。

并非是老张无故主动打死了宠物狗。

“你什么意思?”

程楚潇闻言,却是脸色一变。

盯着秦牧质问道:“你的意思是,我家彬彬死了也是白死了吗?”

她面带寒霜,满脸愤怒。

显然在隐忍爆发的边缘。

秦牧这番无比“冷漠”的话……

让她差点气炸了。

她完全没想到,这些冷漠无情的话,居然是从一张三十七度的嘴里说出来的!

那么可爱的一条狗,善解人意,陪伴了她三年。

如今冷冰冰的躺在了地上。

可还有人说……

狗是财物,侵权的话需要追究过错方。

而过错方并非在对方。

“既然你这么懂法,你说遛狗要牵绳,我就问你,哪条法律说了我带狗出门,遛狗要牵绳?”

她愤怒的看着秦牧,干脆从法律上责问秦牧。

一直以来。

她带狗出门,就从来没有牵过绳子。

她家的狗也很温顺。

从没伤害过其他人。

可就是这么一条善良可爱的好狗……

今天被一个老人给打死了!

不让对方赔钱,这口气她无论如何都咽不下去!

“一年前出台的《动物防疫法》第30条明确规定: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;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。”

秦牧神色平静,淡淡说道。

和女子的激动比起来……

他倒是很淡定。

毫无波澜。

既然对方要法条,他就干脆给对方找到相应的法条!

这对别人来说,或许有难度。

但对他来说,就是在脑海中检索一遍而已。

这个法条……

也是在一年前出台的,针对的就是多地遛狗不牵绳的行为。

“你说什么?”

程楚潇听后,却是愣在了当场。

脸上写满了不敢相信。

她就是随口一问。

印象中,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治安管理条例都没有规定遛狗要牵绳。

可秦牧……

却是信口拈来,直接说出了有理有据的说出了法条原文。

甚至连第多少条都说的一清二楚。

她不信邪的拿出手机,在网络上搜索秦牧所说的法条。

结果……

惊人的发现,果然如秦牧所说。

属于第三十条。

上面的原文都和秦牧刚才所说的一模一样!

“我刚看了你家的狗,没有戴狗牌,也没有牵绳,属于严重违法行为。”

在她愣神的时候。

秦牧的声音接着响起:“按照规定,应当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“而你没牵狗绳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,不受法律保护。”

“不牵狗绳和宠物狗死亡,存在因果关系,所以过错方自然在你。”

秦牧从法律逻辑的角度,将过错方详细阐释了一遍。

因为程楚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,导致了存在因果关系的损失,过错方自然是程楚潇。

不应当是其他人。

“胡说八道!”

程楚潇听的满脸通红,半天才蹦出四个字。

她气得浑身发颤,伸出手指指着张清源。

不满的说道:“就算按照你说,我没牵绳有过错,那他打死了我的狗,就没有错了吗?”

“按照你的逻辑,岂不是我要是违法了,别人在路上就可以随意打死我了?”

她最气愤的点在于……

自己的狗死了。

至今为止。

养老院里,都没有一个人跑出来同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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